小偷:把它当“移动提款机” 车主:拿它当“移动保险柜”

作者:朱陈伟
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8-08-10

同一辆小卡车连遭四次贼手 前三次屡屡得手

小偷:把它当“移动提款机” 车主:拿它当“移动保险柜”

    自从遇上徐师傅的小卡车后,小偷胡某简直视其为“金矿”。要是哪天手头紧了,胡某就去洗劫一番。

    徐师傅毫不关心似的,既不报警,也不采取防盗措施。这让胡某都偷得有点“怀疑人生了”,第一次3000余元,第二次3000余元,第三次2000余元……

    从2017年10月开始,胡某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去偷一次,次次成功。而且车门每次都没锁,钱包、票据随意扔在手套箱内。

    贼胆只会越来越大。2018年5月20日,胡某又蠢蠢欲动。这次他居然是光天化日之下,在下午1点多的时候,一头钻进徐师傅的小卡车内行窃。

    幸亏被徐师傅的姐姐撞见,立马把人给堵住,并报了警。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这起案件时,也是大跌眼镜。徐师傅,你感觉临安的治安再好,也不能这样马大哈吧,被偷了一次之后,一直放任不管。

    于是,检察官向徐师傅作了了解。徐师傅说,被盗的基本都是工程款,发放给工人们的。“我那个车子破破烂烂的,停在路边根本就不起眼,想想也不会有人去偷。”徐师傅说,其实在停车时,他故意把一边的车门紧挨墙壁,防止小偷上车。

    “徐师傅,可你每次不锁车门,这样的堵门方式不就成摆设了吗?”检察官简直哭笑不得。

    既然被偷了钱,为什么不报案呢?“车子停在江桥路的弄堂里,我看了一下,边上都没有监控,想想追回的希望不大,就不报警了。”徐师傅告诉检察官。

    看来,检察官真遇上了“马大哈”司机。不过,胡某还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近日,胡某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车辆停放在外面时,一定要把钱、贵重物品等带离,以防被不法分子盯上。发生失窃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将损失减小到最少。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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