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网站刺激 犯下严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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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7-04-19

    本期起,“检察官说法”栏目将聚焦由网络引发的常见犯罪。由网络引发的暴力犯罪,包括性暴力犯罪、因网络上一语不合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因网络赌博引发的暴力犯罪等等。

    【典型案例】小王,17岁,高中生。之前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和家长对他考上名牌大学抱有很大期望,这无形中给小王增加了压力。为此,他常上网玩游戏、浏览各种网页以排解郁闷和宣泄压力。不知不觉,他喜欢上了一些色情网站,经常点击进入,被网站上大胆、暴露的色情画面深深吸引,不能自拔。由于正处于生理发育期,再加上受到一些性爱方面信息的刺激,他终于在有天傍晚,在一个小树林里猥亵了放学回家途经该处的两名女孩。在被抓捕的那一刻,小王才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罪行。

    检察官提醒,网上信息多,有益的多学多看,不良的坚决予以抵制,不受不良信息的引导、鼓动。同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懂得以法律(特别是刑法)的角度看待问题,恪守法律底线,谨防违法犯罪。

    【法条链接】《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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