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光一闪“好办法” 身陷囹圄悔莫及

作者:林剑
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7-04-05

编者按

    关注法理人情,传递法治精神。从今天开始,市人民检察院在《今日临安》开设“检察官说法”栏目,关注法律热点话题,分系列讲述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市民学法知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为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首推系列为“未检微课堂之利用网络实施的常见犯罪”。

    【典型案例】我市某大学在校学生小陈低价购进大量假冒品牌服装,并在自己的淘宝店铺内以较高的价格销售,半年下来销售金额达到了20多万,最终被临安警方抓获。现他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判刑。

    检察官提醒,很多人认为在网上卖假货很难被警方发现,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犯了罪,迟早都会被查获。同时,也提醒网购一族,对于网上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格外小心,切莫因贪小便宜而给犯罪分子制假售假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刑法》第214条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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