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传票”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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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6-06-01

    快递小哥骑着小毛驴吭哧吭哧来到快递单上的地址——铁将军把门,抬手敲门“有没有人啊,送快递的”……无人应答。

    还好快递单上有电话号码,于是快递小哥拿出了他的诺基亚:

    “喂,你好,我是邮政特快专递的,我这里有一份法院寄个你的快件,你家里没人,请问怎么给你?”

    “法院?我在外地,不收,你退回去吧”……

    无奈的快递小哥只能注明原因,将这份快递退回了法院。

    法院承办法官办公室:

    “又退回一堆”,法官摇头,拿起电话打给被告:“喂,你好,你是王某某吗?我这里是法院,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某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来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副本等材料。”

    “我在外地,短时间内不回来,你先放着好了,我回来自己来取。”

    “是这样的,法院审理案件是有审限的,你回来恐怕来不及了,要不你给我个外地的地址,我给你寄到外地?”

    “我每天都在各个地方转的,没有固定地址的。”

    “那你看你里有没有父母啊、妻子啊,成年子女啊在家的,我们也可以直接送到你家里。”

    “家里没有人的。”

    “那只能请你最近几天回来一趟,亲自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了。”

    “我没空,我知道了,你让他起诉好了,我是不会来法院的”……电话挂断。

    一脸无奈的法官按下重拨健,电话无法接通。

    故事最后:

    某天饭点,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王某家门口,拿着饭碗的王某给法官开了门……

    法官提示:

    当法院传票来敲门,回避不是办法,法官仍可以通过留置、委托、公告等形式送达;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官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此外,刻意回避法院的传票,失去准备材料、举证质证、抗辩等最佳时机,实际上是对自身相关权益的漠视,最终导致败诉的风险。因而,法官提示:唯有积极应诉,才能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

    朱陈伟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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