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你们公安现在还给别人打广告啦?”5日上午,锦城派出所民警葛政到小区巡查时,市民李阿姨向他打趣地说道。
听了这话,葛政有点云里雾里的,赶忙问李阿姨原由。李阿姨带着他来到一个楼道口,指了指一张小卡片说:“你瞧,广告单还在,我没瞎说吧。”
葛政定睛一下,有点哭笑不得,原来有人把公安卡通人物搬上了广告单,内容是这样的:“社区民警提醒:贷款找正规金融机构,谨防上当受骗,专业汽车抵押贷款,联系人吴经理……”
“你别相信,这是假的!这人也太大胆了,搞抵押贷款居然打起公安的主意来了!一定要把这人给找出来!”民警葛政拍拍胸脯向李阿姨说道。
葛政立即向所里汇报。办案民警根据广告单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得知对方是一家微贷网抵押公司。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找到这家公司,以及涉嫌使用警用标志的吴某,并且在其办公室内查获了类似广告纸1000余份。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吴某因涉嫌使用警用标示被治安拘留5日。
据吴某交代,2015年初他到抵押公司工作,在公司里当副店长。为了扩大宣传面,在自己的广告单上加上公安标识,认为这样更容易推广。于是,吴某一次性印刷了2000多份广告单,并将广告单贴在了小区楼道、酒店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