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公安联合打击涉枪涉爆违法行为

作者:朱陈伟
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6-04-20

主动上交枪支,可否从宽处理?

    祖辈当过猎人,在家留了一把猎枪,现在上交公安机关,能不能减轻处罚?

    对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之前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枪支,可依法从宽处理。

    近段时间,我市开展了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1.凡是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严惩。

    2.凡非法制造、改制、买卖、储存、持有、携带上述物品的,一律依法收缴并从严查处。

    据了解,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是为了有效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等危险物品问题,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G20峰会顺利召开。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进一步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主动交出或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于包庇、窝藏非法制造、改制、买卖、储存、持有、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人员或利用上述物品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有包庇、窝藏行为或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

    提醒一点,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疑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如果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处罚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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