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验收通不过、旅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无法批出,青山湖街道的姚某自作聪明,将黑旅馆改成日租房经营,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姚某最终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被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
26日,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青山湖街道鹤亭街有人以日租房的形式经营黑旅店。民警随后调查发现,店主姚某本打算在此开旅馆,但因消防验收未通过,以致旅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无法批出。
当天,民警将店主姚某传唤到派出所。姚某交代了自己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日租房形式经营黑旅馆的违法行为。“没办出特种行业许可证,就想出了对外日租房经营,没想到违法了。”
警方提醒,以出租房屋的名义,提供时租、日租服务,未经许可变相经营旅馆业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