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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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5-11-0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政法委作为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去年综治委更名以后,职能范围大幅度扩展,现与政法委合署办公的正局级常设机构有综治办、维稳办和610办,另外我委还承担着平安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等工作职能。

    我委目前承担的主要职责有14项: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三是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四是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是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六是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七是组织落实平安创建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八是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九是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十是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十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十二是协调、指导全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十三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十四是承办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具体为:中共临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435.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435.07万元,其他资金0.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435.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4万元,二、公共安全支出391.4万元,三、教育(培训)支出5.1万元,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295.39万元,项目支出139.75万元,2014年结转下年0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事务支出16.74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创建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共支出39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事务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国内安全保卫、610工作、反恐怖、其他公安(项)事务支出219.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平安临安、综治、维护社会稳定、610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项目方面的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项)事务支出9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劳务、会议与表彰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支出21.8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5.5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本市业务单位,以及业务部门、座谈会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2万元。主要是个人车改补贴(个人车贴会计科目归集用在公务用车科目)。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财政有预算类、款、项支出科目外的支出项目科目。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和车改后的个人车改补贴(其他交通费)。

    附件:

    1、2014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信息发布:凌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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