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律援助周边区域协作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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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3-07-30

 

 
长兴县司法局副局长 章国梁

    为切实做好周边跨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好异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长兴、宜兴、广德三县(市)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内涵。

    第一,整合资源,探索周边区域法律援助工作新路子。2007年7月20日,长兴县、宜兴市、广德县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会议暨签约仪式在长兴举行。三县(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签署了《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协议》,跨省法律援助“合作之旅”正式启动,也意味着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正式步入轨道。

    第二,拓宽领域,建立周边区域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具体建立了以下五项工作机制:一是相互委托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机制;二是相互委托审查申请人经济状况机制;三是相互委托法律援助案件调查取证机制;四是相互配合调解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机制;五是相互交流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机制。

    第三,强化服务,开启周边区域法律援助工作新渠道。在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以后,凡在三县(市)内发生的法律援助事由,可不分申请人的住所地,也不分案件的管辖地,申请人均可就近就便向任何一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且均可得到及时的受理和快速的办理,极大地缩短了跨区域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过程,提高了跨区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同时也充分地利用三县(市)法律援助的资源,提高了跨区域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效果。

    自联动协作机制运作以来,根据协作协议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协作活动281件(次),共有51名外省籍人员(其中安徽广德41名、江苏宜兴10名)在我县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跨区域法律援助实现“零阻碍”。

    第四,紧密协作,促进周边区域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以后,每年均召开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年会。会议围绕一年来协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互通三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健全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进行深入、广泛的探讨。定期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加强三县(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构筑了便捷平台,为突发事件的解决建立了交流平台,也为日常协作提供了有利支撑。

    经过六年的探索实践,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协作为跨越区域协作的有益尝试,有效推动了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近年来,三县(市)法律援助工作均名列各省前列,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群众满意服务站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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