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告诉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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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3-06-04

    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和基础上掌握平安临安建设主动权.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

    50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这就是当时著名的“枫桥经验”。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之后的40多年时间里,“枫桥经验”经过不断创新发展,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精神,形成了枫桥新经验。周永康同志曾指出,回顾总结“枫桥经验”产生发展的历程,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始终没有改变,就是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

    今年是“枫桥经验”提出50周年。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和基础上掌握平安临安建设主动权,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日前强调,要把平安建设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覆盖到各个角落,努力让生活在浙江的每一个人都感到平安就在身边。平安建设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队伍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枫桥经验”提倡淡化矛盾冲突,维护人际关系,弘扬和谐民风,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政法干警要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到矛盾生成的那片土壤上去寻求化解之道,根据本地的乡情、世情、风土人情,提出一种最易于被本地群众接受的解决办法,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本地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要求。“平安网格”试点创建,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准确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构建全覆盖的群防群治网络,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切实形成平安创建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镇”。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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