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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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3-05-24

临综治〔2012〕号

各镇、街道综治委,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杭州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根据省综治委《关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浙综委[2012]4号)精神,将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统一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并对中心设置、功能、机制等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设施

    中心更名后,挂牌为“XX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组成部门(包括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禁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武、民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可根据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吸收其他有关部门力量和资源,开展集中办公,提供相关服务。镇(街道)综治办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承担牵头协调、检查督办等作用。为增强组织协调力度,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党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或大厅),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二、强化功能

    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功能是协助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村(社区)、单位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道)综治委要切实把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于今年6月20日前完成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更名工作。要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协调解决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情况将列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二)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首问首办责任、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培训调研、联片调研、工作台账等制度,不断完善以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管理联抓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保证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推动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和机制向村、社区和网格延伸,把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社会末端,村(社区)、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分别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站”、“服务管理站”。

    (三)讲求实效。在更名工作中,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防止脱离实际,不搞“形象工程”。对已完成升级改造的镇、街道,重点要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中心功能、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效率上下功夫。对没有完成升级改造的单位,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合理确定中心建设规模,尽快制定改造升级计划,把升级改造工作和更名工作同步进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的基层单位主动参与和配合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工作,加强沟通协作,促进自身业务工作和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临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4月11日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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