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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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3-05-24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各类矛盾纠纷逐年上升,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能否妥善做好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广大农村和谐社会建设。针对当前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笔者通过对太湖源镇的走访调研,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及见解,大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乡统筹使广大的农村提前步入了小康社会,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矛盾纠纷内容呈现多样化。目前,农村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问题、工程招投标建设、村务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婚姻家庭、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以2011年为例,太湖源镇综治办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矛盾106起,其中涉及村务管理22件,占总量的21%;土地权属38起,占总量的33%,工程招投标问题10件,占总量的11%,婚姻家庭邻里18起,占总量的17%,历史遗留问题6起,占总量的6%,非正常死亡8起,占总量的8%,其他6起,占总量的6%。

    通过对从2007年至2011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进行分析, 2008年后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农村土地管理、企业改制破产、违规发展党员、干部作风及廉洁自律以及农村“两委”换届、新农村建设等问题。

    2、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心理崇上化现象日益突出。有些当事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问题“震动”越大,分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动静闹得越来越大。致使激化的上访案件逐年上升。

    3、矛盾纠纷数量发生时间出现村级“两委换届”、国家重大活动年异常化。以下表格内容反映的是太湖源镇2003年至2011年的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数,带下划线的代表该年是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年、国家重大活动年:

    2003至2011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量表

年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纠纷

数量

456

423

561

413

446

623

519

563

732

三年

所占

比例

32%

29%

39%

28%

30%

42%

29%

31%

40%

    通过上表对太湖源镇自2003年至2011年的矛盾纠纷频发的时间节点来看,2005、2008、2011年是这些年中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年、国家重大活动年,在这些年中的矛盾纠纷总量都有明显的上升。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任务呈现加重化趋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要任务是排查不稳定因素和解决突出不和谐问题。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讲,作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部门本身工作职责来讲,侧重于解决矛盾双方所反映的实际问题。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近两三年来,维护社会稳定逐渐成为了此项工作的深层次任务,越来越要预防矛盾激化后导致的群体性、异常性社会秩序问题。

    二、分析矛盾纠纷多发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依纪依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找准产生这些矛盾问题的原因,才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要求,从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一是随着经济利益结构的调整,老百姓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利益,矛盾纠纷产生大多是利益之争;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求;三是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和贯彻执行政策不彻底,使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四是基层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排查调处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2、社会热点问题的增多和处置不到位诱发了矛盾。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比如,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随着群众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严格的土地政策与改善农居条件而引发的占用土地问题矛盾已经成为热点,如下表所列数据显示。

    太湖源镇历年土地违章违建问题统计表(以信访件为例)

内容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土地案件

0

0

0

0

0

1

1

2

0

    太湖源镇在2007年以前没有因土地违法占用问题的信访件,而2008年后却出现了连续因土地违法而引起的信访、上访现象。面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无法向群众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成为矛盾升级、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主因。

    3、群众的心理越来越复杂。一是部分群众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造成自身家庭经济落后于整个社会,从而心态失衡,出现仇官仇富现象;二是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三是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四是有的矛盾当事人多头反映情况,接待各部门和接待各领导之间缺少协调,答复不一,导致问题复杂化,使当事人乘机钻空子,抓住“把柄”,简单矛盾调处迅速升级为信访问题,造成信访人员屡屡增加;五是由于国家整个信访机制的不完整,致使部分群众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甚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

    三、解决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笔者认为,建立健全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必须从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着手,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立脚点,切实提高相关人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化解矛盾。

    (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机制,抓好“三个突出”

    针对当前引起农村矛盾纠纷的原因,在今后我们基层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必须从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三方面入手,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1、突出加强村务管理。针对近年来因村务管理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量极巨增加的情况,基层必须切实加强村级财务、村级集体资产这一“要害部位”的制度建设。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八项制度,从而有效防止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私借、白条报帐等不合理开支现象,同时还应该加强镇代理中心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有效消除村民对村务管理中的疑惑。

    2、突出规范村干部的权力运作。健全基层纪委和村干部约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发现村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通过谈话,提醒干部,有效防止矛盾的深化和激化。完善《村级集体建设工程和资产处置进行招投标(拍卖)的暂行规定》,使村级小型工程能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拍卖),减少大量矛盾的产生。

    3、突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黑板报、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信访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基层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纪意识。

    (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三个健全”

    1、健全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网络建设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前提,针对村治保调解主任处理矛盾纠纷较多,提供的信息比较全面、及时的特点,应由各行政村治保调解主任担任信息联络员,并明确信息联络员职责和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制,各联络员对本村发生的苗头性或可能发生的矛盾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以便于镇党委、政府能及时采取措施,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

    2、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镇村都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小组,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必须进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必须进行滚动式不间断排查,对可能引起上访的突发性群体事件苗头,应立刻上报。对涉及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则组织专门班子,明确镇党委、政府班子分管领导进行牵头解决。

    3、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例会制度。为了能及时、全面地掌握情况,加强和相关部门间的有效协作,镇综治办应与信访办、派出所、联勤警区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例会。通报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尚未解决的纠纷情况及处理计划进行协调,对重大、疑难纠纷共同讨论研究、商议对策。切实提高大工作的整体效率,形成了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做到“三个强化”

    1、强化整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队伍建设。按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将综治、维稳、纪检、信访、12345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同时,为及时有效遏制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必须制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处置预案。

    2、强化领导的包办督办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程序,纪检信访应健全监督暂行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信访督办工作细则等6项制度。镇领导每月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了解民情,化解矛盾,对重点信访件实行领导包办督办。实行领导包办督办机制有利于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拉近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

    3、强化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制度的实时监控机制。一些矛盾和问题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心里可能没有完全放下思想包袱,有时会引起反复,造成重复访或引发其他新的矛盾。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应在事后及时回访主动上门找当事人谈心,进行思想疏导。在依法调查、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写出书面理由,及时回访,并向有关当事人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对反映问题查实后,当事人不认可,继续反映的,应及时约访当事人,当面说情问题,澄清事实,以诚相见,做好思想工作。

    (四)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应发展而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执政形象和执政根基的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此项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太湖源镇综治办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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